- 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学校在全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为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地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切实提高生源质量,并认真贯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选拔工作细则。
一、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 招生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硕士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选拔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 拟招生名额 | 备注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17 | 含博士生创新培养专项指标(陶新永1、曹澥宏1、夏新辉1、潘军1、佴建威1、罗剑敏1、方如意1、刘育京1、车声雷1、陶新永团队1)、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指标(胡晓君1、陈思1、张俊1、夏新辉1)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1 |
说明:
1.实际招生名额由学院根据当年的生源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博士招生指标确定;
2.博士生创新培养、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独立设置,专项专用。
3.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结合导师专项指标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如涉及导师调整,必须经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未满的导师、考生三方同意,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特别注意: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
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各专业方向招生指标如下:
1、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⑴电子信息与磁性材料组拟招生人数:3人;
⑵高分子复合与功能材料组拟招生人数:4人;
⑶新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组拟招生人数:1人;(本硕博一体化已录取1人)
⑷新能源材料与技术组拟招生人数:9人。
2、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
注:导师须具有2025年对应学位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硕博连读选拔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考查和评价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给出综合得分。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30%(口语交流,科技英语翻译),专业综合70%(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口语交流(成绩占比15%),科技英语翻译(成绩占比15%)。
2、专业综合:
A、PPT陈述(10分钟,综合素质能力考察,成绩占比30%);
陈述内容包括:研究工作进展、未来工作计划、预期目标成果等。
B、专业知识问答(专业素质能力考察,成绩占比40%)。
五、面试工作规则
1、选拔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按高分子复合与功能材料组、新能源材料与技术组、电子信息与磁性材料组、新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组四个分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五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各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并于面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并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博士拟录取名单按考生复试所在专业方向组的综合得分排序确定。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首批拟录取名单按考生在高分子复合与功能材料组的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学校以后如有追加指标,将依据规则在各专业方向组的替补中拟录取。
4、如遇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需提交书面声明),由此空出的名额根据排序依序递补。
5、学校以后如有追加指标,不再单独组织复试,从各组的替补中拟录取,其拟录取顺序根据各组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如下:
⑴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新金属组第1替补→新能源组第1替补→电子信息组第1替补→高分子组第1替补→新金属组第2替补→新能源组第2替补→电子信息组第2替补→高分子组第2替补→新金属组第3替补→新能源组第3替补→电子信息组第3替补→高分子组第3替补……
⑵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
电子信息组第1替补→新能源组第1替补→新金属组第1替补→高分子组第1替补→电子信息组第2替补→新能源组第2替补→新金属组第2替补→高分子组第2替补→电子信息组第3替补→新能源组第3替补→新金属组第3替补→高分子组第3替补……
七、咨询、申诉方式
咨询:寿老师,0571-88813678
申诉:毛老师,0571-88813656
八、其他说明: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考核面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