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01.10)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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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2025年1月10日
检查人员:何雪华、罗剑敏、周成双、李万甲、闻莹婷、郑司雨、张健力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A404 | 张文魁 | 钢瓶未固定 | 9(1):-4 |
A420 | 袁华栋 | 地面垃圾 | 3(5):-2 |
A512 | 韩金 | 地面垃圾 | 3(5):-2 |
A528 | 徐立新 | 洗瓶未贴标签 | 6(3):-3 |
C502 | 杜光焰 | 地面垃圾 | 3(5):-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