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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02.24)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2-24 浏览次数:260

检查日期:2025224

检查人员:刘育京、何雪华、李万甲、罗剑敏、闻莹婷、张健力、郑司雨、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责任教师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A120

徐斌

矿泉水瓶未贴标签

63):-3

A204

乔梁

地面垃圾

35):-2

A228

潘军

钢瓶未固定

91):-4

A414

张文魁

门口纸箱堆积,台面凌乱

35):-2

A426

刘育京

垃圾堆放过多

32):-2

A510

韩金

阳台杂物堆放

32):-2

C508

陈玉龙

台面凌乱

35):-2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