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09.26)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998
检查日期:2025年9月26日
检查人员:刘育京、何雪华、罗剑敏、闻莹婷、应耀、张健力、郑司雨、邹世辉、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B203 | 张旺 | 气体钢瓶未有效固定 | 9(1):-4 |
A416 | 张文魁 | 管制类药品柜未双锁 | 6(7):-6 |
A510 | 韩金 | 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化学品存放超量 | 6(6):-6 |
A522 | 范萍 | 试剂瓶无标签 | 6(3):-3 |
C508 | 陈玉龙 | 烘箱上面放置纸箱 | 3(2):-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个别实验室没有按照规定每日登记《实验室值日台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