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10.16)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10-16
浏览次数:1131
检查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检查人员:刘育京、何雪华、闻莹婷、袁华栋、应耀、张健力、郑司雨、邹世辉、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B203 | 张旺 | 值日台账未按要求登记 | 1(1):-1 |
B207 | 彭永武 |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 11(1):-4 |
A230 | 张旺 |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 11(1):-4 |
A122 | 张林 | 值日台账未按要求登记 | 1(1):-1 |
A430 | 佴建威 | 气体钢瓶未有效固定 | 9(1):-4 |
A512 | 韩金 | 实验室地面杂乱,仪器乱放,影响通行。 | 3(5):-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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