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推选2025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我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方案,我院推荐名额如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差额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等额推荐):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名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2名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11名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获学位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获学位的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的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内容: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1份,按1、2、3、4顺序排好)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签字盖章)。
3.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4.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材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作者简况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JKB。
如:材料01_1112225001_JKB
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TJB。
如:材料01_1112225001_TJB
4.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附件四封面在中、证明材料在后)。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者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ZM。
如:材料01_1112225001_ZM
5.评阅书1份(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PY。
如:材料01_1112225001_PY
6.答辩记录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DB。
如:材料工01_1112225001_DB
7.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LW。
如:材料01_1112225001_LW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1份,按1、2、3、4顺序排好)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签字盖章)。
3.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4.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四)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TJB。
如:材料01_2111501001_TJB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附件四封面在中、证明材料在后)。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者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ZM。
如:材料01_2111501001_ZM
4.评阅书1份(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PY。
如:材料01_2111501001_PY
5.答辩记录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DB。
如:材料01_2111501001_DB
6.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LW。
如:材料01_2111501001_LW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分别制成压缩包,命名为“材料_优博/优学硕/优专硕+学号+姓名”于2025年12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shouln@foxmail.com,同时将纸质版按要求交到材料楼C307。逾期不再受理。
填写汇总表注意事项:
1、请参照示例格式填写;
2、“学科专业名称”栏填写授予学位的专业名称;
3、“代表性成果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章节”栏仅填写与学位论文有关联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省级以下获奖、奖学金、未公开专利不填。
如有疑问,请联系:寿老师,联系方式:0571-88813678。请同学们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按时提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5〕1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