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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1192

转发省基金办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点击链接)

 

学校注意事项:

1、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4915上午9:00时开始,1015下午16:00截止。

2、管理费统一按总经费8%收取,说明请填写按学校规定列支;劳务费中重点、杰青项目按最高10%填写,面上、青年最高15%填写,说明请填写项目研究过程中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3、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代表性论著添加上传到个人信息中)

4、20141031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5、请申请人注意,本次申请2015年度省基金项目将与接下来的2015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冲突,只能二选一申报,一旦申报不得撤回。

6、2013年、2014年连续2年申请省基金不上的,暂停2015年度申报。

7、由于省基金项目申请开始逐年限项限额申报,我校一贯鼓励研究人员申报,但若到截止日时名额受限,经讨论研究决定,将对各类省部级、厅局级、校级项目到期且未延期、无故拖延不结题者限制申报。

8、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基金项目。

9、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研究题目进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0、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稿申请书一式二份(放学院办公室)+单独一页签字盖章页(学院收齐统一至科研院盖章后返回),纸质稿必须双面打印。

11、项目申请人登录省基金申报系统后若修改个人信息保存,则帐号自动锁定,必须找各学院管理员开通帐号方可继续登录。

12、科研院联系人 王剑斌 / 联系电话 883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