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发送邮件提供的帐号和密码登陆 http://isisn.nsfc.gov.cn 在线填写计划书,根据计划书撰写提纲、填报说明以及各学部的批准通知书的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审核,待科研院审核上报,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PDF 格式的计划书一式二份,要求必须双面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需一致。
一、计划书截至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6点。
二、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1.管理费=5%:说明填写:按学校规定列支。
2.面上、青年项目劳务费《15%,重点项目劳务费《10%:说明填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3.面上、青年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5%,重点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0%,这部分说明最好明确去哪个国家参加什么会议参加几次会议。
4.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 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课题)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需签订合同,应与申请书一致。
5.合作费: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计划书》中也必须列明合作单位;在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报送。请在计划书正文中详细列出经费预算并另外附上合作协议,若无说明,则视为无外拨经费,后期经费下达后不予外拨。另:合作经费外拨部分学校不予配套。
6.最下面的其它经费资助建议填0。
7.计划书中的其他经费预算须基本与申请书一致,不宜变动过大。其中差旅、会议、仪器设备、国际合作与交流、劳务费等栏目不得调整超出申请书申请额度,只能减少。有其他要求的请具体参考各学部通知附件。
8.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9.对于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报研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指标)或缩减关键的研究内容,需突出:(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2)项目组主要成员分工,并请说明课题及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
10.注意计划书版本号(首页右下角标注),纸质版和电子上报版需一致。
11.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代表性论著一定要记得标注资助,内容如下:中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Project ******* 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可缩写为“Project ******* supported by NSFC”。
12.具体某些学部有特殊规定的,以学部为准。
如有问题请咨询 88320515 科研院-王剑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