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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办法
作者:材料学院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3673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在学基层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精神和《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工大党〔2016〕6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化党支部设置

1、学院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促进中心工作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基层组织上;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相近专业模块纵向设置;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方向、学科团队设置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凡有3个正式党员以上的可设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1或2年。

3、党支部委员一般由3到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等。

4、党支部可下设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的设置由支部委员会决定。党员数量少的支部,可不设党小组。 

二、深化党支部职责

(一)教工党支部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教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推行党组织每月固定活动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生活工作,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吸引力。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3、深入推进党员人才工程,加强教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

4、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探索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5、强化党员管理,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记录,按时完成党员信息统计工作。

6、积极开展服务型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建育人作用,引领教工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中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教工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学生寝室和困难学生的“三联系”制度

7、及时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严格党内监督,做好党员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廉洁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廉洁自律工作。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党支部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和学风建设。

2、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创新性开展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大赛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3、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既看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学习成绩,更看政治态度、思想素质、价值取向。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三推一定”制度,健全落实推优制、备案制、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严格进行政治审查。

4、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推进支部创新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吸引力。

5、注重党员思想引领,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和谐校园稳定。

6、实施“党员领航工程”,探索党建带团建、党建促班建的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载体,有效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在党建、团建、班级管理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引领党员在学习、学风建设、升学就业、课外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8、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强化党支部书记作用发挥

(一)教工党支部书记

1、教工党支部书记要求热爱党务、敬业奉献、善于管理、师生拥护,并有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2、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学院的中层干部,把优秀党支部书记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重点培养;由非部门行政负责人当选的教工党支部书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可以增补兼任所在部门的行政副职,并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3、教工党支部是部门的政治核心,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学院和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需参与所在部门的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人才引进、规章制度制定等重要事项决策,对所在部门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事先作出思想政治鉴定。

4、教工党支部书记要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带头维护部门团结,坚决贯彻由部门所作出的决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有较大分歧的决议,在贯彻的同时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5、教工党支部书记要对学校、学院党建工作战略性、对策性、规律性和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力度,推进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

6、完成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学生党支部书记

1、学生党支部书记是引领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要求热爱党务、敬业奉献、善于协调同学拥护的学生党员担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要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同学担任,有较好专业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2、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支部学习活动的组织,党组织政治生活的开展。

4、推动和保障学生党支部参与涉及学生重大权益事项的决策。

5、负责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动党支部成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

6、负责党支部所在范围内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教育和培养学生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选表彰工作。

7、完成其他党建相关工作。